國{汽}車行業(yè)過去一年裁員超5萬人,工業(yè)就業(yè)總人數減少逾11萬">
“芒果TV未滿十八歲不??能看廣告嗎?”這個問題,看似簡單,實則觸及了當代社會關于未成年人網絡使用、內容監(jiān)管以及商業(yè)倫理的復雜議題。當我們討論“廣告”時,我們談論的不僅僅是那些植入在視頻內容前后、中間的商業(yè)信息,更關乎廣告所承載的內容、價值觀以及對青少年心理可能產??生的潛在影響。
從法律法規(guī)層面來看,我國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有著明確的規(guī)定。最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以及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》等,都對未成年人的網絡權益給予了高度重視。這些法律法規(guī)的核心在于,要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健康、安全的網絡成長環(huán)境。
這意味著,針對未成年人推送的廣告,需要更加審慎,尤其要避免含有誘導消費、暴力、色情、低俗等不良信息。法律法規(guī)通常設定的是一個底??線,如何將這些原則細化并有效落地,則需要平臺、監(jiān)管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。
“未滿十八歲不能看廣告”這個說法,在字面上可能有些絕對。更準確的理解應該是,平臺有責任對推送給未成年人的廣告內容進行嚴格的審核和過濾,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,不含有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的內容。這是一種“適齡性”原則的應用,即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、認知能力和心理特點,提供相應的內容和體驗。
對于未成年人而言,他們可能更容易受到廣告的誘導,對商業(yè)信息缺乏辨別能力,容易形成不健康的消費觀念。因此,限制或優(yōu)化推送給他們的廣告內容,是一種必要的保護措施。
我們可以設想一下,如果一個10歲的孩子,在觀看他喜愛的??動畫片時,突然被推送了大量成人用品、高風險投資或者虛假宣傳的廣告,這對他的??心理會造成怎樣的沖擊?他可能會產生困惑、恐懼,甚至被誤導,形成錯誤的認知。因此,平臺在技術上和內容審核上,應該有能力區(qū)分不同年齡段的用戶,并根據用戶畫像進行差異化的廣告推送。
我們也不能忽視“廣告”本??身的多元化。并非所有廣告都是負面的??。例如,一些公益廣告、教育類廣告、或者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的廣告,反而可能對未成年人產生積極的??引導作用。問題就來了:平臺是否能夠精準地識別并推送這些“好廣告”,同時攔截那些“壞廣告”?這需要一個復雜而精密的算法和內容識別系統。
從??心理學角度來看,青少年處于身心發(fā)展的關鍵時期,他們的認知、情感、價值觀都在快速形成中。廣告作為一種強大的媒介,其信息傳遞方式、視覺沖擊力以及情感共鳴,都可能對青少年的自我認同、行為模式以及消費習慣產生深遠影響。過度的商業(yè)化、物質主義的灌輸,可能讓他們過早地關注物質而非精神,甚至產生攀比??心理和焦慮情緒。
因此,“未滿十八歲不能看廣告”的提議,實際上是一種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“守護”,是對他們心智尚未成熟的體諒。
但是,我們也要辯證地看待這個問題。完全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任何形式的廣告,是否又會剝奪他們接觸社會信息、了解市場經濟基本運作的機會?適度的、經過審核的廣告,或許也能成為他們認識世界、學習辨??別信息的一種“實踐課”。關鍵在于“度”和“質”的把握。
芒果TV作為國內領先的視頻平臺,擁有龐大的年輕用戶群體,其在未成年人內容和廣告管理方面的舉措,無疑具有示范效應。如果芒果TV能夠真正做到“未滿十八歲不能看廣告”,或者更準確地說,能為未成年人提供一個“無不良廣告”的觀看環(huán)境,那么這將是對整個行業(yè)的一次積極推動,也是對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呼聲的??有力回應。
這其中涉及的技術成本、內容審核的難度、商業(yè)利益的權衡,都是芒果TV需要面對的挑戰(zhàn),也是社會期待其能克服的障礙。
“不能看廣告”的??界定也需要更加清晰。是指完全屏蔽廣告?還是指只允許觀看符合未成年人內容標準、經過嚴格審核的廣告?前者或許過于理想化,后者則更為現實。未來的方向,或許在于構建一個更智能、更負責任的??廣告推送系統,讓每一個用戶,尤其是未成年用戶,都能在享受視聽娛樂的遠離商業(yè)信息的“暗礁”。
“芒果TV未滿十八歲不能看廣告嗎?”這個問題,讓我們不得不深入思考平臺在未成年人保護中的角色和責任。在數字時代,互聯網平臺不僅僅是內容的分發(fā)者,更是青少年接觸信息、形成認知的重要“環(huán)境營造者”。因此,平臺肩負著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。
對于芒果TV而言,要實現“未滿十八歲不??能看廣告”或者更精細化的“適齡廣告推送”,需要從多個層面發(fā)力。首先是技術層面的投入。通過先進的用戶畫像技術、行為分析算法,平臺需要能夠準確識別未成年用戶。一旦識別,則應啟動“綠色通道”,在該通道內,僅允許推送經過嚴格審核、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(fā)展規(guī)律的廣告。
這包括避免涉及過度消費、成人內容、暴力血腥、恐怖驚悚等可能引發(fā)未成年人恐慌或不良聯想的廣告。對于一些可能對未成年人產生誤導的“軟廣告”、“植入廣告”,也需要有更強的識別能力和攔截機制。
其次是內容審核團隊的建設和專業(yè)化。技術是基礎,但最終的判斷仍然需要人的智慧和價值觀。平臺需要組建一支專業(yè)的、對未成年人心理發(fā)展有深刻理解的內容審核團隊,他們不僅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更要能夠站在未成年人的??角度,去審視每一條廣告信息。這支團隊的工作量將是巨大??的,因為互聯網廣告的形式和內容日新月異,審核的標準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。
再者,是平臺規(guī)則的透明化和可操作性。平臺應該明確其針對未成年人廣告推送的政策,并將這些政策公開。例如,家長如何舉報不適宜的廣告?平臺接到舉報后,又將如何處理?建立一套高效、便捷、公正的投訴舉報和處理機制,是增強用戶信任、落實保護責任的關鍵。
平臺的力量并非萬能,家庭和社會的參與同樣至關重要。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長的第一道“防火墻”。家長應該積極關注孩子使用網絡的習慣,與孩子溝通他們在網絡上看到的內容,引導他們理性看待廣告信息,培養(yǎng)他們的媒介素養(yǎng)。當發(fā)現不適宜的廣告時,家長也應及時向平臺或相關部門反映。
學校教育同樣扮演著重要角色。學校可以將媒介素養(yǎng)教育納入課程體系,教會學生如何辨別廣告的真?zhèn)危绾蔚种撇??良信息的誘惑,以及如何保護個人隱私。通過系統的教育,可以提升青少年的媒介辨別能力,讓他們在接觸網絡信息時,能夠更具批判性思維。
而監(jiān)管部門的??責任在于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(guī),并加強對平臺的監(jiān)管力度。對于未能有效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的平臺,應依法予以處罰。監(jiān)管部門也可以引導行業(yè)協會制定更嚴格的行業(yè)標準,促使平臺之間形成良性競爭,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網絡視聽環(huán)境的質量。
從更宏觀的社會文化層面來看,我們需要反思當下商業(yè)社會中存在的過度消費主義傾向。當整個社會都在充斥著各種消費誘求時,我們不能僅僅指望平臺能夠“一己之力”為未成年人構筑一個純凈的視聽空間。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,共同營造一種更加注重精神價值、倡導理性消費的社會氛圍。
“芒果TV未滿十八歲不能看廣告嗎?”這個問題,與其說是一個關于“能不??能”的問句,不如說是一個關于“應不應該”和“如何實現”的探討。我們期望看到的是,芒果TV能夠積極承擔起社會責任,利用技術和專業(yè)能力,為未成年人打造一個更安全、更健康的視聽環(huán)境。
但這并非終點,而是一個起點。這是一個需要平臺、家庭、學校、監(jiān)管部門以及全社會共同參??與的系統工程。
最終,我們希望達到的目標,不是讓未成??年人完全與商業(yè)世界隔絕,而是讓他們在安全的??環(huán)境中,逐步學會辨別、理解和應對這個充滿信息的世界。讓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,能夠看到更多積極、健康、啟迪心智的內容,而不是被無休止的商業(yè)信息所裹挾,過早地沾染上不??屬于他們年齡的物質欲望和價值觀念。
芒果TV的探索,不僅關乎其自身的用戶體驗,更關乎我們下一代的成??長,值得我們所有人的??關注和期待。